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4、2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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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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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8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