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西县委统战部文件
岳统〔2013〕04号
关于做好岳西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做好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工作”),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统战部的工作部署和县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岳西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评价单位
综合评价工作由县委统战部牵头,人大办、政协办、监察局、总工会、工商联、法院、经信委、公安局、人社局、人口计生委、环保局、安监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等17家单位参与。综合评价工作不再分主评和协评单位。
二、关于评价对象
综合评价工作的评价对象主要是已作政治安排、拟作政治安排和拟推荐为重要表彰人选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三、关于评价内容
综合评价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参政议政能力、学习培训及支持所在企业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二)诚信守法状况。主要包括工商信用、纳税信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和个人遵纪守法等情况。(三)企业经营状况。主要包括企业资信等级、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情况。(四)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参加社会公益、企业劳动关系、安排就业等情况。评价内容通过相应的4个一级指标和16个二级指标来反映。
四、关于综合评价的主要程序
综合评价工作按照“确定评价对象、采集评价对象信息、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四个步骤进行:
1、确定评价对象。(
2、采集评价对象信息。(
3、部门评价。(
4、综合评价。(
五、关于综合评价结果的时效
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为2年,在有效期内再做政治安排或推荐表彰时,还需向有关部门了解最新情况。
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政治安排或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有关评价信息将建档管理。请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按照要求,及时据实填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信息登记表》;请各评价成员单位要对照要求,严格把关,各负其责,及时抓好落实。
中共岳西县委统战部
岳西县工商业联合会
附一: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信息登记表》有关指标的填写要求与说明
1 、“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情况”一栏中“3年内实际到位额”的3年内是指2010、2011、2012这三年。以下各栏所涉及的“三年内”均同。
2、“企业经营情况”一栏“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率”中“当年”填2012年的数据,“上一年”填2011年的数据,“上两年”填2010年的数据。
3、《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信息采集系统》中人物信息、企业信息所涉及的“三年内”、“当年”、“上一年”、“上两年”均同上。